极端的幸福与极端的绝望之间只隔着一片震颤之叶,生活莫不如此?
——【法】圣伯夫,文学评论家

船长将手使劲插进一只裤袋。裤袋不是缝在侧面,而是正前面,加上他是个大胖子,因此勉强才从里面掏出一只大银表来。他看了一眼表,又望向西沉的落日。掌舵的那个卡纳卡人朝他瞥了瞥,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落在他们正要靠近的小岛上。一道白色的泡沫标示出礁石所在,他知道那开口足以让船通过,再靠近些应该就能看见了。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日光。礁湖的水很深,可以踏踏实实抛下锚去。他已经望得见椰树林中的那个村子,那儿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一夜也很不错。恰好这时大副走上前来,船长转身来跟他说话。

“我们随身带瓶酒过去,拉上几个女孩跳舞。”他说。

“我怎么没看见那个开口。”大副说。

他是个卡纳卡人,五官端正,轮廓鲜明,皮肤黝黑,长相酷似某位罗马帝国末期的皇帝,只是稍显敦实。

“我敢保证这儿就有个开口,”船长说,拿望远镜眺望着,“我纳闷怎么就找不到呢。派个水手去桅杆上面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船员,向他下了指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桅杆,等着听他汇报。但那人朝下喊话,除了连成一线的泡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人一样,冲着上面破口大骂起来。

“让他待在上面吗?”大副问。

“待在那儿有个鬼用!”船长回答,“那该死的傻瓜连根毛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面,肯定能看见那个开口。”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细长的桅杆。这事儿对一辈子爬惯了椰树的当地人来说轻而易举,他却又肥又重。

“下来,”他喊道,“还不如一条死狗管用。我们只能沿着礁石走,直到找到那个开口。”

这是一艘装有煤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不是逆风,每小时可以开行四到五海里。这艘破烂邋遢的大家伙很早以前漆的是白色,现在早已肮脏不堪,斑驳陆离。船上有股刺鼻的煤油和椰子干味儿,后者是它经常运输的货物。现在他们与礁石的距离已不足百英尺,船长让舵手绕着它一直行驶,直到找到开口。但这样前行了好几英里以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便慢慢掉转船头往回开。礁石外围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如今太阳也要落下去了。船长除了大骂船员愚蠢,也只能听天由命,等明天一早再说。

“把船掉个头,”他说,“我不能在这儿下锚。”

他们才又朝海上开了一点,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船停了。把帆收拢以后,船身开始晃动不止。阿皮亚那边的人说,总有一天这船会翻个底朝天,而船主本人,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号的德裔美国人也说,无论出多少钱都别想让他登上这条船出海。厨子是个中国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一件单薄的白色上衣,过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便走进船舱,发现机师已经坐在那里。机师又瘦又高,脖子干瘪如柴。他穿着蓝工装裤和一件无袖套衫,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都刺满文身。

“真倒霉,只好在外面过夜了。”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话,两人默不作声地吃着晚饭。机舱内点着昏暗的油灯。他们吃过罐头杏肉之后,晚餐便告结束,中国人给他们送上一杯茶。船长点燃一支雪茄,走到上面的甲板。在黑夜的衬托下,眼前那座小岛变成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周遭只剩海浪那永不停歇的拍击声。船长一屁股坐进一把折叠躺椅里,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名船员上来坐成一排。其中一个拿一把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一个人唱了起来。当地人的歌曲用这两种乐器来伴奏,听起来有点儿奇怪。接着,两个人和着歌声开始跳舞。这种野蛮人的舞蹈既粗鲁又原始,手脚动作很快,身体急剧扭动,带有肉欲和色情的意味,而这种色情又并非发自内心。这是兽性之舞,直接、古怪,全无神秘可言,纯粹出乎天然,甚至可以说像孩子般天真无邪。最后他们累了,伸开四肢在甲板上睡了过去,一切都安静了。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爬下扶梯口,走进他的舱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下。夜晚的暑气让他微微有些气喘。

到了第二天早晨,当拂晓的微光悄然掠过宁静的海面,那个头天晚上躲起来的开口便出现在他们位置偏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礁湖。水面平静无波,从珊瑚礁深深的缝隙间,能看到色彩斑斓的小鱼游动。船长泊好船,用过早餐之后来到甲板上。晴朗的天空阳光普照,清晨的空气清冽宜人。这天是星期日,四周一片宁静,仿佛大自然也在歇息。他觉得异常舒心,坐下后望着林木密布的海岸,一阵慵懒漫上心头。他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将手上的雪茄烟头扔进水中。

“我看我得上岸了,”他说,“把小船放下来。”

他笨手笨脚地爬下梯子,让人划着船送进一个小海湾。水边的椰树虽没有排成行,相互间隔也算规整有序,就像一群跳芭蕾舞的老处女,年迈色衰,一身轻浮,惺惺作态,扭捏顾盼一如旧时模样。他慢悠悠穿过一棵棵椰树,走上一条依稀可辨的蜿蜒小径,不久便来到一条宽宽的小溪边,上面立着一座桥,是用单根的椰树干搭成的,总共有十几根,树干首尾相连,连接处由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走在光溜溜的圆形表面上又窄又滑,手也无处可扶,必须脚步稳当,内心坚定。船长犹豫了。他看见对岸的树丛间影影绰绰有座白人的房子,便拿定主意,小心翼翼地走上去,紧盯着自己的两只脚。树干相接的地方高低不平,让他有点儿摇晃。直到走完最后一根树干,两脚终于踏上对岸的坚实土地,他才得以解脱,吐出一口气。刚才只顾应付过桥的难题,竟没注意有人正看着他,所以听见那边的人冲着自己说话,他不禁吃了一惊。

“要是你没走惯这种桥,的确得拿出点儿勇气才行。”

他抬头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面前,显然是从刚才他见过的那座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那人接着说道,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在等着看你掉下去呢。”

“绝对不会。”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以前也掉下去过。还记得一天晚上打猎回来,我就这么掉了下去,连同猎枪一起。现在我都是找个孩子替我背枪。”

这人算不上年轻,下巴上留着一小撮灰白胡子,脸很瘦削。他穿一件汗衫,没有袖子,下身是一条细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的英语带有轻微的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我猜你就住在这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座小平房,往对方示意他的椅子上重重坐下。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杯子,他四下打量着这间屋子,这一看吃惊不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书架占据了四面墙壁,一直顶到天花板,上面塞得满满当当。一台大钢琴上散落着几张乐谱,在另一张大桌子上也凌乱地放着书和杂志。这间屋子让人感到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是个怪人,谁也不了解他。尽管这个瑞典人在岛上待了这么多年,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古怪。

“你弄了一大堆书来这儿。”见尼尔森回来,船长说道。

“书又没什么害处。”

“你都读过了?”船长问。

“大部分读过。”

“我不时也读点儿东西。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满满一杯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情况。

“我昨晚就到了,但没有找到开口,只得停泊在外面。我从来没走过这条线。有个手下要把一些东西送来这儿。那人叫格雷,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商铺就在前面不远。”

“嗯,有不少罐头交给他,他那儿也有些椰子干。他们觉得与其让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上这儿来一趟。我一般都是跑阿皮亚和帕果帕果那条线,但他们那儿正闹天花,一片萧条。”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上雪茄。他平素寡言少语,而尼尔森身上有某种东西让他紧张,一紧张话就多起来。瑞典人那对深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带着颇为玩味的神色。

“你把这个小地方弄得很整洁嘛。”

“我尽了最大努力。”

“这些树估计收成不错,看着都挺好。椰子干现在正好卖得上价,我以前有片不大的种植园,在乌波卢,可惜后来不得不卖掉了。”

他又四下看一遭,那些书莫测高深,似乎对他充满敌意。

“我估计你在这儿免不了寂寞。”他说。

“我习惯了。已经在这儿待了二十五年了。”

船长再也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只得闷头抽雪茄。尼尔森显然也无意打破沉默,用沉思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客人——他身材高大,超出六英尺,非常魁硕。面孔通红,疙疙瘩瘩,脸颊上布满细细的青紫色脉管网络,五官全都肥得陷进去了。他的眼睛布满血丝,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除了后脑勺上一绺长长的、近乎白色的鬈发以外,他几乎全秃了。饱满泛光的前额,本来会给他一种聪颖智慧的假象,相反却使他显得异常愚钝。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开着,露出肥嘟嘟的前胸,上面覆着一团红色的毛发,下身是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裤子。他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非常难看,挺着个大肚子,两条肥腿向外叉开,四肢已经没了任何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琢磨着这个人年轻时的模样。很难想象这么个庞然大物曾是个到处乱跑的小孩子。船长刚喝完手中的威士忌,尼尔森就把瓶子朝他推过去。

“自己来吧。”

船长一探身,用一只大手抓起瓶子。

“你又是怎么到了这种地方呢?”他说。

“哦,我是因为健康的缘故才来了岛上。我的肺不好,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年了。你看,他们说错了吧。”

“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单单在这儿定居呢?”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哦?”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理解不了他的意思。他看着对方,深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讥讽的光芒。或许因为船长已是如此粗俗愚笨的一个人,让他一时起了继续交谈的兴致。

“你过桥的时候忙着保持平衡,什么都没注意到。实际上人们都认为这地方非常漂亮。”

“你这座小房子就挺讨人喜欢的。”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它呢,只有一个当地人的小棚子,半球形的屋顶和几根柱子,上面罩着一棵开红花的大树,下面是巴豆树丛,叶子有黄有红,还有金色,在四周围成一道斑驳的篱笆。此外,这里到处都是椰树,像女人一般稀奇古怪,也同样虚荣,站在水边整天看着自己的倒影。那时我还是个年轻人——老天爷,那都是四分之一世纪前了——只想在堕入黑暗之前,好好利用留给我的这点儿时间尽情享受世上美好的一切。我觉得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地方,头一次看见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差一点流出泪。我还不满二十五岁,实在是勉强撑着面子,其实并不想死。而且不知怎么,这地方独特的美让我更能够接受自己的命运。来这儿以后,过去的一切就彻底离我远去了——斯德哥尔摩,还有那儿的大学以及后来的波恩——这一切仿佛是另一个人的生活,此刻我终于达成了那些哲学博士们——我本人也是一位,你知道——翻来覆去所谈论的‘实在’。‘一年。’我对着自己喊叫,‘如果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就要在这儿度过,然后心甘情愿地死去。’”

“二十五岁时我们都一样愚蠢、多愁善感,喜欢故弄玄虚,可如果不那样的话,五十岁时也就不会如此明智。”

“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妨碍你。”

他那只纤瘦的手朝酒瓶那边挥了挥,船长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你一点儿都不喝嘛。”他说着,伸手又去拿那瓶威士忌。

“我滴酒不沾,”瑞典人笑道,“那些美妙的事物才会使我陶醉,但也许不过是徒增无聊而已。不管怎么说,那种感觉更持久些,后果也更加无害。”

“都说现在美国人在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低声笑了笑。

“可惜我很少见到白人,”船长继续说,“也不认为偶尔喝上一口威士忌对我有什么伤害。”

他给自己倒上一点儿,再加些苏打水,啜了一口。

“很快我就发现为何这地方拥有如此超乎自然的魅力了。爱,在此短暂逗留,就像迁徙的鸟偶然落在大洋中的航船上,得以片刻收拢那疲惫的双翅。美的热望散发出一种芳香在这儿回荡,就像五月间在我故乡的草地上绽放的山楂花。在我看来,人们曾经爱过或者蒙受过伤痛的地方,周围总是会留下某种淡然的香气不会完全散去,就好像这些地方获得了某种崇高的含义,神奇而隐秘地影响着那些经过的人。真希望我能表达清楚。”他微微一笑,“即便我说清楚了,你是否能够理解。”

他停顿了一下。

“我觉得这个地方很美,是因为在一段时间里,爱情的欣喜将美赐予此地。”这时他又耸了耸肩膀,“但也许这只是因为年轻人的爱情与适宜的环境结合,取悦了我的审美感知而已。”

就算头脑不比船长愚钝的人,听了尼尔森这番言辞而感到晕头转向,也情有可原,因为他似乎也在微微嘲笑自己所说的话。像是他一时感情冲动说了这些,而他的理智却自觉荒诞无稽。他说过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而一旦感伤之情跟怀疑主义掺和在一起,通常就会惹下大麻烦。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船长,眼中突然有了一丝惘然。

“那个,我一直在想,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

“我可说不上我见过你。”船长应对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你的面容很眼熟,这困惑了我好一会儿了,但仍然弄不清到底是何时何地见过你。”

船长夸张地耸了耸他那厚实的肩膀。

“我第一次来这座岛上,已经是三十年前了。一个人不能指望这么长时间还记得他遇见过的每个人。”

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人有时候会觉得对某个从未去过的地方特别熟悉。我对你就有这种感觉。”他投来一个古怪的微笑,“也许我在某一次往生中认识过你。也许你是古罗马战船上的船长,我曾是一个摇桨的奴隶。你三十年前就来过这儿了?”

“不多不少三十年。”

“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阿赤的人?”

“阿赤?”

“我只知道他叫这么个名字,并不认识他,也从来没见过他本人。但我对他的了解比对任何人都更透彻——比如我那几个多年来日日共处的兄弟。他活在我的想象之中,就像保罗·马拉特斯塔[1]或罗密欧一样清晰。不过我敢说你从未读过但丁或莎士比亚吧?”

“可以说没读过吧。”船长说。

尼尔森抽着雪茄,向后靠在椅背上,茫然地看着静静飘散在空中的烟圈。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看船长的眼神却很凝重,那肥硕臃肿的特征里带有某种令人厌恶的东西。他对自己的一身肥肉颇为志得意满,真是粗暴无礼。这让尼尔森神经紧张,但眼前这个人与他脑海中的另一个人之间的反差又让人感到愉快。

“阿赤算得上我所见过最标致的人。那时候我跟不少认识他的人聊过,都是白人,他们都有同感。当你第一次见到他,那美貌准会惊得你目瞪口呆。他们叫他‘阿赤[2]’就是看在他有一头赤色的头发上。他的头发留得很长,天生带着波浪卷。那种漂亮的颜色正是拉斐尔前派的一班画家疯狂痴迷的。我不认为他以此沾沾自喜——虽然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他对待自己的外貌一派纯真。他个子很高,六英尺还要高出一两英寸——原来立在这里的一座当地茅舍里,支撑屋顶的中央树干上就刻着他的高度——他好似一位希腊的神,肩膀很宽,肋腹很细,就像阿波罗,同样拥有普拉克西蒂利[3]所赋予的那种柔和与丰满,温雅和娇美,带着神秘感,让人困惑又向往。他的皮肤白得耀眼,缎子一般纤柔,就像属于一个女人。”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皮肤也那么白。”船长说,“那对布满血丝的眼睛闪闪发光。”

但尼尔森没在意船长的打岔,一心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他的面容也跟身体一样漂亮。他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而有人说他的眼眸是黑的。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和长长的睫毛都是深色的,五官极其匀称,嘴唇就像一道鲜红的伤口。那时他二十岁。”

说到这儿,瑞典人停下来,以营造一种戏剧性的气氛。他抿了一口威士忌。

“他真是美得绝无仅有,从来就没有过比他更美的人,如同野生植物开出美妙的花朵一样不讲道理。他是造物主快乐的意外之作。”

“有一天,他就从你们今早停泊的那个海湾上了岸。他是个美国水手,从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溜了出来,说动了某个好脾气的当地人,让他搭乘一艘恰好从阿皮亚开往萨福托的独桅帆船,随后让一条独木舟载到这儿的岸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擅自离开,大概军舰上受约束的日子让他腻烦,也许是他惹了麻烦,也许他骨子里向往南太平洋浪漫的海岛。这地方时不时会抓住一个人的心,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成了一只撞上蜘蛛网的蝇虫。也许是出于他柔和的秉性,加上一座座青山的温柔风姿,还有那蓝色的海洋,夺去了他身上北方人的膂力,正如大利拉夺去了拿撒勒人[4]的力量一般。不管怎么说,他一心想把自己藏起来,而这个僻静的角落就很安全,只要待在这儿静等他的船从萨摩亚开走就是。”

“小海湾里有一座当地人的小屋,正在他不知往哪个方向挪动脚步时,一个年轻女孩从里面走了出来,邀请他进屋。当地人的语言他只能听懂一两个单词,而她的英语也是支离破碎。但他非常明白她那微笑的含义,理解她美妙的手势,便随着她进去。他坐在垫子上,她给了他几片菠萝吃。我只能按照传闻来描述阿赤,但我在他初次见到那女孩的三年之后见过她,那时她才十九岁。你都想不到她有多么娇媚,拥有扶桑花一般强烈的魅力和丰饶的姿色,高个子,身段苗条,长着她们民族特有的精巧五官,一对大眼睛像棕榈树下的两潭清水。她的头发乌黑卷曲,在背后披散下来,还戴着一只散发着香气的花环。她的一双手很是小巧可爱,精美得让你心弦一震。那段日子充满欢笑,她的笑容令人欣喜,简直让你膝头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日里成熟的玉米田。上帝啊,我该怎么形容她呢?她美得都不真实了。”

“就是这一对年轻人,她十六岁,而他刚满二十,两人彼此一见钟情。这是真正的爱,不是由于同情、共同的利益或心智上的投合而产生的爱,而是纯然、简单的爱。这就是亚当在花园中醒来,看见夏娃用清纯的眼睛凝视他的时候感受到的爱情;这是让野兽以及众神之间相互吸引的爱;这是让世界生出奇迹的爱;这是赋予生命以深远意义的爱。你不知道那位聪明而又玩世不恭的法国公爵说过这样一句话吧——两个相爱的人之间,总有一个去爱,另一个使自己被人来爱。这是严酷的真理,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得不顺从。但偶尔会出现两个人都去爱,同时都让自己被爱的情形。那么,人们就不难想象约书亚向以色列人的上帝祈求时,太阳静止不动的情形了。”

“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每当想到这两个人,年轻、姣好、简简单单,想到他们的爱情,我就感到一阵痛楚。它撕扯着我的心,一如我在某个夜晚瞩望一轮满月于朗朗晴空照耀在礁湖之上,内心所感受到的撕扯之痛。省察纯然至美,痛苦便时时相伴。”

“他们都是孩子:她心地善良,可爱又温柔。我对他虽一无所知,但宁愿认为他应该天真率直。我相信他的灵魂跟他的身体一样端正美好。但我敢说他并不比这个世界尚年轻时,那些用芦苇做笛子、在山涧溪流中沐浴的林中造物更有灵性,你或许能瞥见几头小鹿跟在一头长胡须的半人马后面飞速穿越林间空地。灵魂是个麻烦的所有品,人一旦育发出灵魂,他便失去了伊甸园。”

“是的,阿赤来到岛上时,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由白种人带到南太平洋的疫病,三分之一的居民都死了。那女孩也失去了所有近亲,这时寄住在一位远房表亲的家里,那家人包括两位枯干的老太婆,腰背佝偻,一脸褶皱,还有两位年轻妇女、一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他在那里待了几天,或许觉得自己离海岸太近,有可能撞见白人,被人发现他的藏身之处。也许是两个恋人无法忍受有别人伴在旁边,夺走他们哪怕片刻快乐共处的时光。一天早晨他们出发了,两人只带了女孩的几样东西,走在椰树下绿草丛生的小路上,最后来到你看见的那条小溪旁。他们必得经过你所经过的那座桥,女孩高兴地笑了起来,因为他胆怯了。她握着他的手,一直走到第一根树干的尽头,这时他丧失了勇气,被迫退了回去,不得不脱掉所有衣服,才敢去冒这个险,她替他把衣服顶在自己的头上。他们在一间空屋子里落了脚。她是否对这茅屋拥有什么权利(这些岛上的土地占有权是个复杂的问题),还是真正的主人在瘟疫中死掉了,我一概不知,不过既然无人置疑此事,他们也就住了下来。他们的家具包括几块睡觉用的草席、一面破镜子和两只饭碗。在这片快乐的土地上,这些足以开始操持家计了。”

“人们说幸福的人没有历史,当然,幸福的爱情也是这样。他们整天什么都不做,可日子仍然过得太快。那女孩有个当地人的名字,但阿赤把她唤作萨莉。他很快学会了简单的当地语言,常常一连几个钟头躺在席子上,任她快活地跟他说个不停。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也许由于心智混沌未开。他不停地吸烟,那是她用当地的烟草和露兜树叶为他卷成的。她用灵巧的手指编织草席,他就在一旁看着她。时常有当地人来这儿,说起过去岛上各部族战乱的漫长故事。有时他会去礁石上钓鱼,带回满满一篮子五颜六色的鱼;有时他夜里带着灯笼出门捉龙虾。小屋四周长满大蕉,萨莉将它们烤熟,权作简单的饭食。她知道怎样把椰子做成美味的杂拌,小溪边的面包果树也为他们送上果实。节日之际,他们会宰一只小猪在热石头上烹熟。他们一同在小溪中洗浴,晚上就下到礁湖里,划着独木舟四处游荡一番,小舟装着大大的浮体。幽蓝色的大海,到了日落时一片酒红,有如荷马史诗中希腊的海。礁湖的颜色则变幻无穷,有宝石的海蓝,也有紫晶的水碧和翡翠的鲜绿,沉落的夕阳时而将它幻化成流动的金水,随后,又生出珊瑚红、棕、白、粉、红和紫,各种形状更是妙不可言。这景象简直像是一座神奇的花园,匆匆游动的鱼儿是一只只蝴蝶。这里奇怪地缺乏现实之感,珊瑚礁之间的水潭下面是一层白沙,湖水清澈得令人目眩,正是沐浴的绝好之处。他们一身清爽,快快活活地在薄暮下手牵着手,悠闲地沿着纤草丛生的小径走回小溪,椰树林充斥着鹩哥的喧声。夜晚随即而至,辽阔的天空金光闪耀,比欧洲的天际更为深广,阵阵和风轻轻吹过敞开的小屋,长夜漫漫仍嫌太短。她十六岁,他也不过二十。黎明悄悄踅进小屋的柱梁间,看着一对可爱的孩子在彼此的怀抱中安睡。太阳躲在大蕉树硕大而残破的叶片后面,生怕惊扰他们,可接着又恶作剧般投来一道金光,就像一只波斯猫伸出爪子抚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惺忪睡眼,微笑着迎接新的一天。几星期延长到几个月,一年就这样过去了。看起来,他们彼此仍然爱得——我犹豫是否要说爱得热情洋溢,因为热情之中总是带着忧伤的阴影,带着淡淡的酸楚和痛苦——还是说他们一心一意爱着对方吧,就像第一天他们相遇时那样简单自然,双双都意识到是神明驻留在他们心中。”

“如果你开口问,我毫不怀疑他们会认定那段爱情永远不可能终止。我们不也知道爱情的基石就是坚信它自身的永恒吗?然而,也许阿赤的心中已经埋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他自己并不知道,女孩也无从料想,到时候那种子便慢慢成长为厌倦。一天,小湾的当地人告诉他们,海岸的锚地那边停着一艘英国的捕鲸船。”

“‘咦,’他说,‘不知道能不能做笔交易,用坚果和大蕉去换一两磅烟草。’”

“萨莉那双不知疲倦的手为他卷的露兜树叶烟卷很有劲儿,抽起来也舒服,但他并不满足。猛然间他渴望起真正的烟草来,浓烈、刺鼻、辛辣难闻,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抽上一斗烟了,想到这些他就忍不住流口水。按理说萨莉总该预料到这样做的害处,会想法说服他别去,但她全身心都被爱占据了,从未想过世上还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从她身边夺走。他们一起去山里采了一大篮子野橘,还有些青涩,但一样甘甜多汁。还在屋子四周摘了些大蕉,从树上摘了椰子、面包果和芒果,把这些果实抬到小湾,搬上一条摇摇晃晃的独木舟,阿赤跟那个为他们通报大船消息的当地男孩划起船桨向礁外驶去。”

“打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第二天那个男孩一个人回来了,一直哭个不停。他的故事是这样的:他们划了很长时间才抵达那艘船,阿赤朝上面呼叫,一个白人从船舷往下看了一眼,让他们上了船。阿赤把那些水果堆在甲板上,白人开始跟他交谈起来,两人似乎达成了某种协议。有个人去甲板下面拿来烟草,阿赤马上取了一些点燃烟斗,那男孩也效仿他饶有滋味地吞云吐雾的样子。随后他们又跟他说了些什么,他便进了船舱。透过敞开的舱门,男孩好奇地朝里面窥望,看见他们拿出一只酒瓶和几个杯子。阿赤又是喝酒又是抽烟。他们好像问了他什么问题,但他摇摇头,笑了起来。最先跟他说话的那个人也笑了,再一次为阿赤斟满杯子。他们继续说着话,喝着酒,那男孩不一会儿就厌烦了,不再去看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场面,便蜷着身子在甲板上睡着了,直到被人踢了一脚才猛地站起来,发现大船正慢慢驶出礁湖。他看见阿赤坐在桌前,脑袋深深埋在胳膊肘里,睡得正香。他刚想过去叫醒阿赤,就有一只粗糙的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那人眼睛一瞪,说了句他听不懂的话,往旁边一指。他朝阿赤大喊,但马上就被一把揪住,扔下船去。无奈之下,他朝已经漂开的独木舟游了过去,把它推到礁石那边。他爬上小舟,一路抽泣着划回岸边。”

“发生的事情显而易见。那艘捕鲸船由于船员溜号或染病而缺少人手,船长在阿赤上船后便请他加入,见他回绝便把他灌醉拐走了。”

“萨莉悲恸得不能自已,整整三天号哭不停。当地人想尽办法来安慰她,但无济于事。她不肯吃东西,在精疲力竭之后便陷入一种阴郁的冷漠之中,每天从早到晚待在海湾那儿,看着礁湖,徒劳地盼着阿赤会设法逃脱出来。她一连几个小时坐在白色的沙滩上,泪水顺着脸颊流淌。到了晚上,她拖着疲倦的身子跨过小溪,回到曾尽享幸福的小屋里。在阿赤来到岛上之前跟她同住的那些人希望她能回去,但她不愿意。她相信阿赤一定会回来,她要让他在当初离开的地方找到她。四个月后她产下一个死婴,分娩时前来帮忙的老妪留在小屋里陪她。她生活中所有的欢乐都被夺走了。如果说她的痛苦随着时间推移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也是因为被一种挥之不去的愁思所取代。你都想不到在这些情感强烈却转瞬即逝的当地人里头,会有这样一位久久怀着爱恋的女人。她始终抱定那深深的信念不放,相信阿赤早晚会回来。她守候着他,每当有人穿过那座椰树干搭成的窄桥,她就会望一望,期盼是他终于回来了。”

尼尔森不再说话,轻轻叹息一声。

“最后她怎么样了?”船长问。

尼尔森苦笑了一下。

“哦,三年后她跟另一个白人好上了。”

船长讥讽地冷笑了几声。

“通常他们都是这样的。”他说。

瑞典人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不知道这个粗大臃肿的家伙为何会激起自己如此强烈的恶感。不过此时他浮想联翩,心中竟充满了对过去的回忆,仿佛回到二十五年前第一次登上这座岛,当时厌倦了阿皮亚狂饮、滥赌、声色犬马的日子。身为一介病夫,他勉强让自己接受野心勃勃的事业一败涂地,毅然将扬名立万的希望抛诸一边,但求安然度过短短数月的余生。他寄宿在一个混血商人家里,此人在一个当地人的村庄边上开了一家店铺,就在几英里外的海岸上。某天,他漫无目的地走上椰树林中长满青草的小径,不觉间来到了萨莉住的小屋。这地方是那么美妙,让他心中充满了强烈的欣喜之情,那滋味简直令人痛苦。随后他见到了萨莉。她是他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美丽的造物,美轮美奂的黑眼睛满含忧伤,深深触动了他。卡纳卡人都长得漂亮,他们的民族中美人并不少见。不过那只是外观匀称的动物之美,是空洞的美。而这双悲戚的眼睛幽深而神秘,让人从中体会到求索的心灵遭遇的错综复杂的痛苦。商人把萨莉的故事讲给他听,令他深受感动。

“你觉得他会回来吗?”尼尔森问。

“怕是不会了。你看,那船得过好几年才能给船员结清钱款,到时候他早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敢打赌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给拐走了,一定气得发疯,也毫不会奇怪他想要跟谁干上一架。但他只能咬牙忍受下来,我想,不出一个月,他就会觉得离开那座岛是这辈子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件天大的好事。”

但尼尔森总是忘不掉这个故事。也许是因为他病体虚弱,而阿赤那容光焕发的健康形象引发了他的幻想。他自己长相丑陋,相貌上毫无可取之处,所以十分在意别人的姣好的容貌。他从来没有体验过激情的恋爱,当然也没被人热烈地爱恋过。那两个年轻人相互间的吸引力带给他一种奇妙的喜悦,具有某种不可言喻的“绝对”之美,使他再次来到小溪旁边的小屋。他有语言的天赋,头脑又灵活,也惯于思考,花费大量时间学习当地语言。老习惯促使他开始搜集材料,准备写一篇有关萨摩亚语言的论文。那个跟萨莉同住的老妪邀他进屋里坐一坐。她拿出卡瓦酒给他喝,又请他抽烟,很高兴有人跟她聊天。她说话时,他却一直看着萨莉。她让他想起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普赛克[5]。她的五官线条也是那样高贵纯净,尽管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但容貌依然像个处女。

两人见了两三次面之后,他才引着她开口。那时她只是问他是否在阿皮亚见过一个名叫阿赤的人。阿赤已经失踪两年了,不过显然她仍然想着他。

没过多久尼尔森便发觉自己爱上了她,全凭着意志力的约束他才没每天都往小溪跑。即使没跟萨莉待在一块儿,他的心思也一准留在她那里。起初,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垂死之人,所以只求能看见她,偶尔听她说说话,就会在他心中产生一种美妙的幸福感。他为这纯洁的感情而欣悦,除了期望在这曼妙的美人周围织出一张华丽的幻想之网,他别无所求。意外的是,露天的环境、绝少变化的气温、充分的休养以及简单的饭食,开始给他的健康带来帮助。夜间他的体温不再升到那惊人的高度,他已不再经常咳嗽,体重也有所增加。六个月之间没有咳过一次血,他突然发现自己又有了活下去的可能,经过一番仔细的检查,发觉希望真的降临,只要继续悉心调养就能阻止病情发展。得以再度展望未来使他心情畅快,不禁做出种种筹划。他与激烈的生活显然已经无缘,但住在岛上不成问题。虽然他微薄的收入在别处难以为继,可在这里足够了。他可以种椰树,还可以雇人把书和钢琴运过来,不至于无事可做。然而他敏锐的头脑明察秋毫,这么做不过是掩饰自己难以自拔的欲望而已。

他想要萨莉。他爱的不只是她的美丽,还有他在忍受苦痛之后用双眼窥见她那黯然的灵魂。他要用自己的激情感染她,使她彻底忘掉那些往事。他沉溺在这一时的狂喜中,幻想着自己也会带给她幸福——他原以为自己再也无从体味,如今却这样奇迹般地降临了。

他请她搬来一起住。不出意料,她拒绝了。不过他并不气馁,相信她迟早会让步,不再抗拒他的爱。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那个老妪,结果得知那些邻居早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已热心地劝说萨莉接受他的提议。毕竟,任何一个当地人都乐于给白人当家庭主妇,而且按照岛上的标准,尼尔森也算是个富人。留他寄宿的那个商人也找过她,劝她不要犯傻,这样好的机会碰不到第二回。毕竟过去了那么久,她总不能还指望阿赤会回来。萨莉依然不从,可这让尼尔森的欲望更加强烈,原本纯洁的爱意转变成让人痛苦的激情。他横下一条心,任谁也不能阻挡,搅得萨莉不得安生。他的顽固坚持,加上她周围每一个人的苦口婆心,甚至动怒,终于让她疲惫不堪,最后答应下来。第二天,当他兴高采烈去看望她时,却发现前夜她一把火烧光了跟阿赤住过的那座小屋。那个老妪跑来大骂萨莉,而尼尔森无动于衷。没关系,他们可以在原地重盖一座平房。如果要把钢琴和大量的书籍运过来的话,欧洲式样的房子的确更加方便。

就这样,小小的木屋建了起来,至今他已经住了很多年,萨莉也成了他的妻子。和她一起生活的最初几星期令他狂喜不已,但那之后他并未享受到多少快乐。出于疲惫她的确屈从了他,但屈从的部分却是她最不看重的。她黯然的心灵逃避着他,她根本就不在意他。她仍然爱着阿赤,始终等着他回来。只要获得阿赤的任何线索,尼尔森知道,她会立即抛下他的爱、他的温柔、他的同情、他的慷慨大度,毫不迟疑地离开。她根本不会在乎他的悲伤。极度的痛苦攫住了他,他徒劳地想击破她那顽固的、一直阴沉沉抵抗着他的自我。他的爱变得苦涩。他试图用温柔体贴来融化她的心,但她像以前一样心如磐石;他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但她根本就没注意到。有时他发脾气骂她,她也只是默默饮泣。有时他觉得她不过是个骗子,那黯淡的灵魂只是他自己的想象而已。他无法踏进她内心的圣殿,是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圣殿可言。他的爱成了牢狱,他渴望逃脱出去,只需简单地打开牢门,就能重见天日,可他连这点儿气力都没有。这是一种折磨,最后他变得麻木、绝望,那团火焰终于自行燃尽,当他看见她的目光落在那座窄桥上,也已不再升腾起怒火,只是感到不堪忍受。多年以来他们一直住在一起,维系他们的不过是习惯和方便,回忆起过去自己那份激情他会淡然一笑。她已是一位老妇人,因为岛上的女人老得很快,如果说他已不爱她,那他也是宽容她的。她不去打扰他,而他则满足于自己的钢琴和藏书。

这番沉思让他觉得自己该说点儿什么。

“现在我回过头去看阿赤和萨莉那段短暂热烈的爱情,我想,也许他们应该感谢无情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正处于顶峰时将彼此拆开。他们承受了痛苦,但这痛苦之中包含着美,使其免于遭受爱情真正的悲剧。”

“我不懂你到底什么意思。”船长说。

“爱的悲剧不是死亡或者分离。你以为他们两人多久以后才会开始不再在乎对方?哦,你曾经全身心去爱一个女人,她离开你的视线一步都让你无法忍受,可后来意识到就算再也看不见她你也无所谓了,这才真正让人痛心疾首。爱情的悲剧是冷漠。”

不过,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一件让他诧异的事情发生了。尽管他是对着船长说话,但并不是真的在交谈,不过是将他的想法转变成语言说给自己听。他的目光固定在面前这个人身上,却对其视而不见。呈现在他眼前的,不是他所见到的这个人,而是另外一个人的形象,就好像他正在盯着一面让人变得矮墩墩或者极其细长的哈哈镜,但现在恰恰反了过来,在这个又粗又肥、面目丑陋的老家伙身上,他模模糊糊看见一个年轻人的影子。他又快速端详了一番。这个船长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溜达到了这个地方?他的心猛地一颤,让他有点儿喘不过气来。一种荒唐的猜疑把他震住了。他的推测似乎全无可能,不过或许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冷不丁问了一句。

船长的脸皱了起来,他狡猾地嘿嘿一笑。此时的他看起来心存不良,粗俗得可怕。

“已经好长时间没听过这个名字了,我自己都快忘掉了。三十年前,这些岛上的人叫我阿赤。”

他发出一声低沉的暗笑,巨大的身形随之晃动,令人厌恶。尼尔森打了一个寒战。阿赤倒觉得很有趣,泪水涌出他布满血丝的双眼,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尼尔森倒吸了一口气,因为就在这时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她是个当地人,带着点儿居高临下的架势,身形壮实但并不肥胖,皮肤黝黑——当地人随着年龄增长会变黑,头发也白得厉害。她穿一件黑色的长罩衫,薄薄的衣服掩不住她丰满的乳房。那个时刻到来了。

她跟尼尔森说了一些家务事,他也做了回答。他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对她来说是否像他感觉的那样不自然。她朝窗边坐在椅子上的人冷淡地扫了一眼,便走出了房间。那个时刻就这样来了又去。

尼尔森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惊慌,然后说:“如果你能留下跟我吃顿饭的话,我会十分高兴。家常便饭而已。”

“我看算了吧。”阿赤说,“还没找到那个格雷。把东西交给他以后,我就得回去了,明天要返回阿皮亚。”

“我叫个孩子给你带路。”

“那太好了。”

阿赤颇为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瑞典人叫来一个在种植园里干活的孩子,告诉他船长要去什么地方,那男孩便走上了那座桥。阿赤准备跟上他。

“别掉下去啊。”尼尔森说。

“绝对不会。”

尼尔森望着船长越过桥去,等他消失在椰树林后依然望了一会儿,然后重重地坐回椅子里。难道这就是那个让他无法得到幸福的人?这就是萨莉多年来一直爱着、死心塌地等着的人?这太怪诞离奇了。猛然间一阵狂怒涌了上来,使他几乎本能地一跃而起,把周围的东西统统砸烂。他受骗了。他们互相终于见了面,自己却不知道。他哈哈大笑起来,那是毫无快乐的笑,一直笑得歇斯底里。神明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现在他已经老了。

最后萨莉进来告诉他饭已经备好。他在她面前坐下,强迫自己咽下几口,一边捉摸着如果告诉她方才坐在椅子里的那个肥胖的老家伙就是她依然满怀春情挂记着的恋人,她会怎么说呢?多年前她使他饱受煎熬,令他痛恨,若在当时他一定会很乐意告诉她,阿赤来过又走了。那时他情愿像她伤害自己那样去伤害她,因为他的仇恨就是他的爱。但现在他已经不在乎了。他无精打采地耸了耸肩。

“那个人是谁?”这时她问道。

他没有马上回答。她也老了,不过是个又胖又老的土生女人。他真不明白当初他为什么爱得那么疯狂,将自己灵魂中最宝贵的一切放在她的脚下,她却毫不怜惜。浪费!这是天大的浪费!而现在,他看着她,心里只感到鄙视。他终于耗尽了耐心,回答了她的问题。

“他是一艘纵帆船上的船长,从阿皮亚来的。”

“哦。”

“他给我捎来老家那边的消息。我大哥病得很厉害,我得回去一趟。”

“要去很久吗?”

他又耸了一下肩膀。

[1] 意大利里米尼领主之子,因与其长兄乔万尼之妻弗兰切斯卡偷情而双双被杀。见但丁《神曲·地狱篇》。

[2] 阿赤原文为“红色”之意。船长要找的人名为格雷,意为“灰色”。

[3] 公元前四世纪的希腊雕刻家。

[4] 即《圣经》中参孙与大利拉的故事。大力士参孙喜爱大利拉,而大利拉却以爱之名哄骗参孙,诱他说出自身的秘密,最终剥夺了他的神力。

[5] 希腊神话中,阿芙洛狄忒嫉妒普赛克容貌美丽,派其子厄洛斯去惩罚她。不料,厄洛斯爱上了普赛克。